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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第四届“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社区文化艺术节“红色经典诵读会”
    发布日期:2023-05-12 08:21:21  作者:  来源:活动部

    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图书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全民阅读,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全省第四届"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社区文化艺术节“红色经典诵读会”。具体方案如下。

    1、 活动名称

    黑龙江省第四届“美丽家园·幸福生活”社区文化艺术节“红色经典诵读会”

    2、 活动宗旨

    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丰富社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发社区群众的阅读热情,展现新时代人民群众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蓬勃奋发的精神面貌,抒发对阅读的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佳木斯市图书馆

    组织单位:全省各市、县图书馆

    4、 活动时间

    2023年4月—7月末

    5、 活动内容与形式

    本次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即日—5月18日,各组织单位筹备并举办初赛。各组织单位筹备并举办初赛。各地市图书馆(绥化文广新局、黑河市文管办)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初赛,组委会对初赛的筹备与现场进行督导。赛后各组织单位汇总初赛结果及相关情况,并确定推荐参加决赛的作品。

    第二阶段,5月22日—5月26日,推选初赛优秀作品上报组委会。各地市图书馆(绥化文广新局、黑河市文管办)将汇总情况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三部分:一是各地初赛方案、活动开展情况、评比结果;二是本地市推荐参加全省比赛节目的汇总表、视频与文案;三是各地要认真总结,按初赛参与度、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考量,遴选出1-2个县区级图书馆参与组织奖及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第三阶段,5月29日—6月7日,决赛初评。组委会整理上报材料,根据上报的文本与视频资料,组织专家对各组织单位的推荐作品进行初评,评出优秀作品参加决赛。

    第四阶段,6月12日—6月21日,组织决赛。组委会向各组织单位反馈入选决赛作品,下发决赛通知,请各组织单位按规定日期提交参赛回执,并报送作品文本、背景音乐、高清背景视频。

    第五阶段,7月初,现场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地点见决赛通知。

    6、 参赛对象及组别

    少儿组:黑龙江省年龄在6-12周岁社区居民

    成人组:黑龙江省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社区居民

    7、 相关要求

    1、参赛作品体裁不限,要求内容鲜明,形式新颖,富有创意。以颂扬爱国主义的红色诗歌、红色故事等经典作品为主,弘扬时代主旋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传承红色经典,汲取精神力量,彰显红色文化,展现爱国情怀。

    2、每个初赛赛区推选优秀节目不超过5个;所有推荐决赛作品的视频与文案,视频开头要求展示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和单位,不低于高清1920×1080拍摄,MP4视频格式,横屏录制,图像及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案内容包括参赛者简介、参赛作品文稿,以上内容缺项组委会将不接受推荐。

    3、参赛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集体节目不超过4人。

    4、参加决赛的人员由各地市图书馆带队参赛。

    8、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决赛设表演奖和组织奖两类奖项:表演奖,以参赛作品为单位进行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根据组织单位的工作情况评定,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组委会将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

    9、 组织领导

    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图书馆。

    联系人:刘春来 13019763330 邮箱:4304725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