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搜索仅限馆内网络查询
    常用链接
     
    首页 > 常用链接
    读者须知
    发布日期:2017-09-15

    读者须知

    1、凡到馆读者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等有效证件办理读者证,每人限办一张,仅限本人使用,长期有效。

    2、办理读者证只需缴纳文献借阅押金100元,因丢失、损坏、退证等原因需要重新办理读者证的,须缴纳工本费10元,读者证工本费不予退还。

    3、非持证读者可免证阅览,不享受书刊外借和电子阅览服务。

    4、每位读者限借书刊2册;借期2周、图书、期刊均不办理续借,逾期后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1元。

    5、借阅文献遗失、污损,按照《黑龙江省图书馆遗失、损毁馆藏文献赔偿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6、未满12周岁青少年请办理少儿读者证,少儿读者证请在少年儿童服务区域使用。

    7、本馆特藏文献供研究型读者或有特殊需求的成年人阅览,不接待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8、保护知识产权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未经许可,请勿私自拍摄、复制馆藏文献。

    9、阅览室谢绝带背包、图书、饮料、食品进入,请将此类物品在一楼存包处寄存,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10、爱护公物,保持良好阅读环境,请勿影响他人阅读。

    11、未尽事宜,请参阅本馆相关规定执行。